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

Unni Wikan 第六週研讀會


時間:2008年 5月 8日
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
導讀人A:馮涵棣
導讀人B:沈秀華
閱讀:In Honor of Fadime
Unni Wikan, In Honor of Fadime, (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 2008)

->Fadime成為瑞典的名人,因為他追求自由、愛情、價值,這都是瑞典人所追求的,還一度進到國會裡面演講。他強調他不是為自己講,而是為這些移民入瑞典的人而講。
=>他的死亡就像是瑞典人追求價值的殉道者一樣,他的喪禮塞進了三千多人,進行基督教的儀式。每年瑞典人都在1/21紀念他的去世。
=>有些人回應,這無關乎宗教,是他父親的精神狀態的問題。也有人些認為,這是一個普世價值的問題。但是沒有人敢提到「文化」這個詞,這變成是一個「禁忌」,沒有人敢觸碰這個話題。Wikan相當有勇氣,身為人類學家,他站出來討論這件事情。
->honor killing究竟是religious practice還是cultural tradition?
=>為什麼會在這個時間點?不是早一點的時間或晚一點的時間?
->什麼是honor killing?通常是有一群人支持這件事情,通常是男生殺女生,是娘家而非夫家來殺,因為做了這件事情可以restore their honor。
(=>在美國,白人對其他少數族群動用「私刑」;但對於這件事情來說,卻是honor killing)在這中間就是有權力的高低、性別的不平等,女性的殺害多數都和貞操有關係,而男性較少,原因也較不一定。
->in the public eye VS the loss of honor. Honor的得到與失去,都是群體一起的,所以這件事情對於他們來說也特別切身(這家族將近三百人)。而其父親也不想和其他的瑞典人有來往,因為Fadime的出名也讓其父相當困擾。
->Honor在不同的族群、情況、時空中,都可以有不同的意義。即使很多極度保守的伊斯蘭社會,也都不會有honor killing。太容易的結果我們歸因於伊斯蘭教的原因,但是很多因素告訴我們,文化很重要、但是文化不會決定一切。
=>移民的群體反而更傳統。這些移民的群體比那些原生地的群體還要保守。
->如果家族不能接受和外族人交往,那為什麼還要去提親和提結婚?因為企圖用這方式來保全兩者的honor,原本違背傳統的過程能有一個合乎傳統的結局。其實,最終他們他們還是要保全honor。
=>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 女性割禮。原本在非洲男孩女孩都有行割禮,但是透過移民開始有文化的接觸,而變成被討論的問題。
=>Integration/assimilation VS separation/marginalization
=>Liberal有兩種:我們該介入幫助他的現狀,另一種是尊重他們的價值。

->其實事情的發生不光是文化的原因,這當中每一個人都在掙扎。我們需要去了解這個文化,但是不是馬上放進伊斯蘭的文化脈絡,文化也不是唯一的答案。每個文化都有各自處理honor的方式,而真正會發生killing的原因是clash。

->Go public的問題,往往致使另一群人感受到shame。例如:比丘尼向大眾公開佛教內部的性別不平等,但是另一方面男性的佛教徒或丘尼,卻感受到其行為讓他們感受到shame。而這些去對抗群體的人,最後又面對自身在群體當中的壓力,自己仍然要面對這群體文化的反彈(例如被謀殺)。
->
Emotional VS intellectual.
Forgivable VS unstandable.
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.

3 則留言:

cjuliahuang 提到...

Dear Julia,
昨天一講完就已頭痛不已,一回到家就倒頭不省人事,直睡到今朝。。。
每次閱讀或討論像 honor killings 或 FGM 之類的議題,都讓我十分不舒服,唉。。。
我現在回想跟 Shweder 曾經有過的討論,其實他並沒有反對法律介入,只是應當建立在可以討論的理性立場之上,比方,可以討論是否將之延遲,規定讓女孩子在成年18歲之後,自己決定是做還是不做等等,而非像現在的歐美社會一般(尤其是 feminists)完全不給任何討論空間、完全不聽文化當事者之聲音(文化當事者當然也會有多種不同的聲音),而只准一個看法:將之視為野蠻行為、必需全然廢止,凡是不贊成此一看法者,就是 chauvinists、就是全人類的敵人。。。
另,昨日還有一點沒有帶到:不論 honor killings 或是 FGM,多是回教國家中的 traditions,因此這多少反映基督教 vs. 回教長久以來的歷史tension(直到今日還一直被 fundamentalists 擴大挑弄彼此間的不信任、甚至仇恨) 。
還有,我相信不論是 Unni Wikan 或是 Rick Shweder 都會說,他們反對將這些全都歸因為文化或是宗教、是 exotic others的uncivilized 行為,所以我們應當改變他們、救贖他們(其中一項的liberal impulse: "protect those who are vulnerable from exploitation"),同樣地,他們也會反對因為是文化,就應當被合理化,只有 particularism,而不可加諸任何universal values來評斷(另一項liberal impulse: leave individuals free to live their lives),尤其是如果這些practices會造成生命之危險、身心健康之危害等。
另,我們昨天的討論中認為問題癥結出在文化的撞擊,這當然是千真萬確的、更是當今每個社會接納 transnational migrants/immigrants 之際,都可能面對的挑戰。但是我後來也想到像 foot binding(或者比較「輕」的黥面、泰北的 Karen/Padaung「長頸族」)這一類的「非移民」議題,倒底是文化隨著時間的「自然」歷史發展(像 Unni 說的:culture is changeable)、還是必需人為介入(Unni 說的:human attitudes can prevail)。若是後者,何時該去改變它、應當如何介入、讓它變成怎樣才叫作合理?。。。
或許,妳也可以幫我將此 message pass on to昨天參與討論的朋友們,這些問題沒有絕對的、單一的答案、卻有非常多的討論空間,相信我們大家都還有好多的疑問在心裡環繞。。。Thank God that Unni is coming to town soon!
Best,
Heidi

cjuliahuang 提到...

Heidi,

昨天真的非常謝謝你!所有參與著都對你的精彩表現讚嘆不已
我也覺得還有好多問題/議題可以再繼續討論論,一直想下,特別是昨天忘了特別這兩個
practices 都剛好是回教國家。謝謝你這封讀後感。

倩玉

cjuliahuang 提到...

轉貼 Heidi Fung 回應:

嗯,還有,in case 有人還不知道的話,雖說 Patrik 死因可疑(因為實在太湊巧了),
Fadime 本人可深信不移就是一場單純的車禍,她說 Patrik 素來開車很猛,Fadime
本來就常勸告他,也擔心他若不改遲早會出事。。。